公辦教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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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下班課
更新于 2025-07-17
公辦教師待遇
提供住宿
五險
公積金
職稱評定
晉升空間大
(一)工資標準參照寧德市直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執行,教師人均收入高出寧德市直公辦學校同學段同職級在編教師25%。 (二)各項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按照當地公辦學校在編教師標準繳納。 (三)滿足省、市人才政策規定,符合條件人員,可享受省引進人才、寧德市“天湖人才”、寧德市引進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 (四)滿足“北京師范大學寧德實驗學校高層次人才引進啟事”條件的,按照相關待遇執行。
到崗時間: 立即到崗
(一)基本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指已滿18周歲、未滿41周歲(在1984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間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中小學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具有中小學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按以上原則類推計算。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有志于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 4.具備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 (1)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及境外學歷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落款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其中2025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落款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職稱證書取得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 (2)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3)教師資格證書落款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6.寧德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人員;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35-50W/年
寧德-蕉城區 3年以上 全職35-50W/年
寧德-蕉城區 3年以上 全職35-50W/年
寧德-蕉城區 3年以上 全職20-40W/年
寧德-蕉城區 3年以上 全職20-40W/年
寧德-蕉城區 3年以上 全職20-40W/年
寧德-蕉城區 3年以上 全職20-40W/年
寧德-蕉城區 3年以上 全職20-40W/年
寧德-蕉城區 3年以上 全職20-40W/年
寧德-蕉城區 3年以上 全職20-40W/年
寧德-蕉城區 3年以上 全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