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2025年校園招聘教師公告
發布時間:2025-03-18 點擊量:6259次 分享至
為進一步加強鄂托克旗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按照編制部門下達的教師公開招聘計劃,經鄂爾多斯市編委辦、市教體局、旗人社局等部門批準,決定開展鄂托克旗2025年校園招聘教師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鄂托克旗基本情況
鄂托克旗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西部,地處蒙寧兩自治區五市交匯處,總面積2.1萬平方公里,總人口16.3萬人,連續三年躋身“全國縣域經濟綜合競爭力百強縣”,位列全國百強縣第84位,西部百強縣第9位。
鄂托克旗現有中小學15所(其中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完全中學和九年一貫制學校各1所,初中2所,小學9所),幼兒園22所,4個中心,有教職工2673人,在校生23631人。近年來,旗委政府將教育擺在民生之首,提出“一心一意辦好鄂托克教育”發展思路,錨定“兩年夯基礎,三年初見成效,五年上臺階,六年大見成效”奮斗目標,制定教育發展“十件事”,為全旗教育事業指明了發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了解鄂托克旗教育請關注“鄂托克教育”微信公眾號或撥打咨詢電話0477-6214883。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鄂托克旗2025年校園招聘中小學教師73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學歷、學位、專業要求詳見《鄂托克旗2025年校園招聘教師崗位表》(附后,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招聘分兩批進行,第一批: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內蒙古師范大學、內蒙古財經大學(會計)、內蒙古工業大學(機電、化工)畢業生。第二批:第一批院校未報名人員和其他省屬師范院校畢業生。第一批學校畢業生未招滿,則招聘第二批學校畢業生。第一批招滿的專業,則不再招聘第二批。
三、時間和地點安排
網報時間:第一批2025年3月4日-3月18日下午6:00;
第二批2025年3月23日-3月26日下午6:00。
第一批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2025年3月16日下午2:00-5:30,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體育學院籃球館。
第二批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音樂、體育教師的專業水平測試時間在面試之前,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相關人員留意電話或短信。
第一批面試時間: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
第一批面試地點:以短信或電話通知本人。
第二批面試時間: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
第二批面試地點:以短信或電話通知本人。
四、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政審合格。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不包含第二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雙一流”建設、“985工程”、“211工程”及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院校研究生可以按照本科所學專業應聘。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院校本科生可以按照所學第二學位專業應聘。
4.應聘人員為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9年至2007年期間出生,年月日起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之日為準);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條件(含《招聘崗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如本公告和《招聘崗位表》無特殊說明,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之日(不含)之前。
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且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報考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職位。
體育教師,若非上述院校畢業,則須畢業于體育學院,且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足球訓練教師,若非上述院校畢業,則須畢業于體育學院,且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和考取中國足協D級教練員及以上證書。
5.能在鄂托克旗連續服務5年以上,簽訂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年限5年。
6.持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取得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且普通話等級符合學科要求。應屆畢業生可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延遲在試用期內提交,試用期結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編制及薪資待遇政策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學教師占事業編制。
(二)新招聘教師試用期間,根據《鄂托克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試用期轉正考核方案》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聘用單位將與新招聘教師解除聘用關系,不再聘用。
(三)招聘的教師符合《鄂托克旗委 旗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智匯鄂托克”人才科創若干政策(修訂版)>的通知》(2024年10月8日發布)規定的對新引進的師范專業優秀畢業生,按博士研究生、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全日制本科生等相當層次,分別給予1萬元/人/月、5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生活補貼,最長補貼3年。
(四)績效待遇
1.獎勵績效。城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按照年人均4萬元標準核定,縣域高中和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績效工資按照年人均6萬元標準核定(試用期不享受)。
2.班主任津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主任津貼提高至2000元/月,普通高中班主任津貼提高至2500元/月,寄宿制學校在此基礎上增加500元/月。
(五)招考的教師在合同約定服務期五年內(含試用期)不準脫產考研、報考旗外教師崗位,未經同意擅自離開鄂托克旗教體系統,要承擔聘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且不予辦理一切相關人事手續。
六、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有意且符合條件者,請掃描以下二維碼進行報名,或現場填寫《鄂托克旗2025年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4)、《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5)。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3.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先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60KB以下)。
4.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高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包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如實按照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取得的學歷、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經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5.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版)及研招網最新信息。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提示:資格復審、考察等環節還要作深入、具體審核,請報考者認真對待,慎重選擇報考職位。)應聘體育教師人員須提供二級醫院出具的體重指數BMI測量表,男性體重指數應在17.9-31之間,女性體重指數應在17.2-30之間,超出范圍,不予通過。
6.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再遞交。
7.應聘人員須對《報名登記表》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面試、錄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8.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9.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通過網上和現場進行。由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具體負責應聘人員資格初審,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對審查未通過的,將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指導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2.《招聘教師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三)學業成績評估
校園招聘不進行筆試,參考應聘人員在校學業成績或通過其他方式了解,由招聘工作組進行評估,評估通過的參加資格復審。一般要查閱應聘者提供的本人學業成績單(學校教務處蓋章有效),成績單中所有必修科目修滿且無因考試不合格掛科補考記錄,滿足以上條件認定合格。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旗教育體育局與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條件、對審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持《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未獲得證書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除外)、普通話等級證(未獲得證書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除外),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網址:http://www.chsi.com.cn)、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應聘體育教師崗位,若非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內蒙古師范大學畢業生,須提供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聘足球訓練教師崗位,若非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內蒙古師范大學畢業生,須提供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和中國足協D級教練員及以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需保持聯系方式暢通,由于考生聯系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五)面試
由招聘工作組組織成立面試組,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每組面試考官7人,外聘面試考官不少于一半。面試均采用國家通用語言進行。
1.音樂、體育教師面試有三項內容,專業水平測試、試講和答辯。應聘人員由招聘工作組組織測試其專業水平,專業水平測試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參加試講和答辯。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占20%,試講占60%(其中教學設計占10%),答辯占20%。
2.其他科目教師面試有兩項內容,試講和答辯。試講占80%(其中教學設計占10%),答辯占20%。
試講,由面試組指定教學內容,應聘人員試講,面試組評價。答辯,由面試組給出問題,應聘人員回答,面試組評價。每位面試考官分別對每位應聘人員的試講和答辯進行評價,評價按百分制打分。面試前,由教師招聘工作組根據學科專業要求劃定面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
考場按有關要求設置,對應聘人員應聘過程進行全程攝像、錄音,并對音像資料妥善保管。應聘過程音像資料及面試試卷等原始資料整理存檔,保存期不少于1年。
(六)綜合評估
由招聘工作組根據資格復審、面試等所掌握的情況綜合評估,集體研究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
(七)體檢
1.體檢醫院由旗教體局指定,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符合《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的身體條件。
2.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考察
1.審核資料
體檢通過的人員填寫《鄂托克旗擬聘教師考察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由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主要審查考生是否有賭博、嫖娼、盜竊等違法行為,是否有過犯罪記錄,如果存在上述行為,不予錄用。
(2)失信被執行人記錄。由考生在最高法網站查詢截圖打印,主要審查考生是否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果存在上述行為,不予錄用。
(3)個人征信報告。由考生自行前往各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查詢打印并蓋章,主要審查考生的征信情況,如果存在信用卡或貸款多次逾期不還或大額借款情況,要求考生說明情況。
(4)本人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學生由學校出具,社會人員由工作單位或所在村社區出具。通過學校、公司、村社區工作人員的評價,對考生進行一個初步的了解。
(5)個人自傳。由考生本人結合個人基本情況,家庭情況,讀書、實習、參加工作經歷,發表文章、獲獎情況,愛好和特長等情況寫一篇800-2000字的文章,通過自傳對考生進行一個大概的了解。
2.查閱檔案
(1)學籍資料。主要審查高中以來的學籍資料,一是核對考生身份,看是否存在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情況;二是審查學籍資料是否完整,以便查漏補缺;三是審查是否存在高考移民等行為。
(2)獎懲信息。在校期間的處分情況一般會放入個人檔案,如果發現考生有不符合政審要求的處分行為,不予錄用。
(3)黨員、團員資料。主要審查入黨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異地入黨情況,黨員資料是否完整,有沒有受過黨紀處分等。
(4)確定三齡兩歷。“三齡”即年齡、黨齡、工齡,主要核實考生檔案里面各種資料顯示的年齡有無較大出入;“兩歷”指的是學歷和工作經歷,重點審查學歷。
3.教師招聘政審(考察)不合格的情形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九)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的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簽訂就業協議。
2.公示期間,對于實名反映與本次招聘有關的舉報信、電話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
2.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截至2025年9月1日未交回畢業證、學位證和人事檔案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或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在校園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4)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3.擬聘人員備案。體檢、考察合格,且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鄂托克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4.辦理手續并簽訂合同。用人單位依據鄂托克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文件辦理新聘用人員相關人事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師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5.確定最低服務期限。聘用合同中須約定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安排崗前培訓。新聘用教師進行崗前培訓,以提高適應單位和崗位工作的能力。
七、其他事項
(一)在本次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面試、聘用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宜、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二)本次校園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鄂托克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三)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電話通知遞補考生。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錄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本次校園招聘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在指定網站上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五)2025年校園招聘指標未完成情況下,轉為公開招聘方式進行或引進成熟教師,引進條件繼續按照本方案執行,不再另行提交會議審議。
(六)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校園招聘相關規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本方案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本方案由鄂托克旗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鄂托克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八、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0477-6214883(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
(二)監督電話:0477-6214882(鄂托克旗紀委監委派駐鄂旗教體局紀檢監察組)
文章來源:http://www.eq.gov.cn/zwgk/zdxxgk/rsxx_97676/zkxx_97920/202503/t20250317_3773610.html
附件:4.報名登記表
附件:5.考生誠信承諾書
溫馨提示:信息轉載于網絡,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現收費或匯款等要求,請廣大考生注意分辨真偽,謹防上當受騙!